會計是一項既要求員工細心又要有耐心的工作。會計工作是嚴謹的,不能有錯誤,因為一個小錯誤可能會造成巨大的損失。今天就來講講會計人員需要避免哪些記賬陷阱。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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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以“預付款”形式銷售商品,在產品(商品)發(fā)出時未能及時轉移銷售收入,造成長期未入賬,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。 ?
在實際操作中,正確的做法是將預收貨款從采購單位、“銀行存款”等項目中借記;當銷售實現時,將已實現的收入貸記到本科項目,貸記到“主營業(yè)務收入”項目。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,應當做好相應處理。預收金額不大的,也可以直接計入應收賬款。 ?
2.原材料轉讓、磨賬(企業(yè)之間在產品采購和銷售業(yè)務不通過資金流動,但通過協(xié)議使他們的應收賬款、應付賬款得以抵消)不記錄“其他業(yè)務收入”,或者直接磨掉“應付賬款”,不占“銷項稅額”。 ?
3.價外收入不計入銷售收入,也不計入銷項稅額。如:收取承諾違約金,多數企業(yè)收到違約金后,會增加銀行存款沖銷財務費用。《*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對非貨幣性支出的內容作了詳細規(guī)定。凡自付費用,不論納稅人的會計制度如何,均應計入銷售額,計算應納稅額。 ?
4. 折扣銷售。折扣銷售是廠商占領市場、工廠經營產品低于市場價格的利益補償。其形式主要有兩種:一個是業(yè)務銷售一定數量制造商的產品和制造商根據一定比例返還現金。企業(yè)收到這些現金后,實物、現金既不計入也不計價收入,而是不用于“進項稅額轉移”,形成賬外經營。 ?
5.視同銷售不計入收入。企業(yè)以原材料、成品等長期投資、產品(商品)贈予或者作為樣品進行銷售的,不視同銷售記錄收入,不計稅。 ?